中国储能网讯: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修订版输配电价“四个办法”,其中《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再次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电站成本费用等不得计入输配电价成本,政策有效期长达10年。
这是时隔6年,国家层面对输配电成本监审规则的首次重大调整。
此前,2019年发布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中,抽水蓄能、电储能等已被排除在输配电成本之外,为此次办法出台奠定了基础。
这也是今年以来,储能发展逻辑转向市场化驱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电力行业一次关乎分工逻辑、市场机制与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能源转型注入强劲动力,其背后蕴含行业发展、市场运行与社会民生等多个维度的深层意义。
政策首要意义在于厘清行业边界,推动电网与储能各司其职、聚焦主业。
电网作为电力输送的“通道”,承担着将电力安全稳定送达千家万户的公共服务职能,其线路、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成本理应通过监管框架下的输配电价规范回收。
而新型储能的核心价值是扮演电力系统的“缓冲器”,在新能源电力富余时储存电能,在用电高峰时释放电能,专门解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问题,本质是提供灵活性调节服务的市场化资源,而非输电环节的附属设施。
此前,将储能成本纳入输配电价的模式,导致通道成本与平衡成本混淆,既让电网企业背负了非主业负担,也使其难以专注于输电效率的提升。
新规实施后,电网可集中精力优化输配电网络布局与运维管理,储能行业则脱离电网附属地位,转向专业化发展轨道,形成“电网保输送、储能保平衡”的清晰分工格局。

其次,对于储能行业而言,这一调整是激活市场活力,倒逼行业市场化转型与创新升级的关键举措。
此前,部分电网企业存在将储能纳入输配电成本以规避市场风险并转嫁投资成本,但这扭曲了价格信号、抑制社会投资,也不利于运营效率提升。
另外,储能成本依赖输配电价兜底的模式,看似降低了项目风险,实则弱化了行业竞争。
当储能成本被剥离出输配电价后,行业彻底告别政策兜底的保护模式,转而进入“用业绩说话”的市场化竞争阶段。
储能企业需通过提升响应速度、优化储能效率、精准选址布局等核心能力参与竞争,凭借调峰、调频等可计量的辅助服务,以及峰谷电价差套利、容量租赁等多种方式获取收益。
这种竞争压力将持续推动储能技术迭代,促使企业探索多元储能技术路线,同时优化项目运营模式,拓展产品的应用场景。
例如,四川试点的独立储能电站充电侧免缴输配电费、放电侧参与市场交易的模式、河北省规定独立储能电站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放电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正是对方省份对于储能市场化探索的有益尝试。
第三、在电力市场层面,该政策能够释放精准价格信号,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价格是市场资源配置的“指挥棒”,此前,储能成本混入输配电价的做法,导致电价信号失真,非输配电相关的费用被隐性摊派给全体用电用户,既加重了用户负担,又掩盖了储能的真实市场价值。
新规实施后,输配电价仅反映电力输送的真实成本,而储能的服务价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
这种清晰的价格信号会引导储能资源向最需要的领域流动,新能源消纳压力大的区域、电网薄弱的瓶颈节点、负荷集中的城市边缘将成为储能布局的重点区域,避免了行政化配置导致的资源浪费。
同时,精准的成本信号也让电力市场各主体决策更科学,新能源电站会主动配套储能设施提升电力消纳率,电网企业可通过采购第三方储能服务替代部分输配电设施投资,全社会的电力资源配置将更趋高效。

第四、从社会民生与能源转型角度看,该政策为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扫清障碍,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民生角度看,输配电价剥离储能成本后,避免了无关费用转嫁,让居民与企业的电费构成更透明合理,在保障电力供应稳定的同时,有效减轻全社会用电负担。
能源转型方面,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底,风光发电合计装机容量高达17.31亿千瓦,同比增长35.3%,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46.13%。
新能源装机量持续攀升随之而来的波动性给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带来巨大挑战,而储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支撑。
储能行业的市场化发展,将大幅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减少弃风弃光现象。
当储能能够通过市场获得合理回报时,用户侧与分布式储能将迎来更大的发展动力,与集中式储能形成互补,推动“源—网—荷—储”协同运行模式落地。
这不仅能降低对远距离输电通道的过度依赖,减少新增电网投资压力,更能促进清洁能源就地生产、就地消纳,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

第五、在监管与行业治理层面,该政策还完善了电力行业监管体系,减少交叉补贴与信息不对称。
新规将与会计准则修订形成协同效应,让电力行业成本核算在财务与监管层面形成统一标准。
同时,政策明确列出储能相关设施等九类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费用,进一步压缩了非合规成本挤占输配电利润的空间。
清晰的规则让企业决策更有依据,也让监管部门能够通过分电压等级核定成本等方式,实现对电网运营效率的精准评估。
笔者认为,新型储能不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本质是让电力系统的各类要素回归其本质价值。
这一政策不仅重塑了储能行业的发展逻辑,优化了电力市场的运行机制,更将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筑牢基础,为能源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保障,推动我国能源行业在市场化、清洁化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