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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即将启幕,多部门联手“引导”负电价,储能价值持续放大


作者:赵胜利 来源:中国储能网 发布时间:2025-11-17

中国储能网讯:对于越来越频繁的负电价,不仅成为了行业关注的热点,也引来了国家能源局的注意。

近日,国家能源局举行202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其中针对负电价进行了解读和定调。

在发布会上,能源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省级现货市场运行更加健全,“负电价”有可能会更频繁出现。

同时,该发言人还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强市场运营监测,密切关注负电价发生频次和持续时间,科学研判市场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现货市场负电价频次,稳定发电企业合理收益预期。

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也对负电价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1)负电价将成各地常态

负电价之所以持续“惊动”国家能源局,主要在于这一现象已从早年的偶发事件逐步走向常态化,且呈现出“范围扩大、时长延长”的明显趋势。

2019年,山东电力现货市场首次出现-40元/兆瓦时的负电价;到2023年,山东负电价持续时长显著增加,出现连续21个小时的负价状态;2024年“五一”假期期间,山东负电价时长进一步延长至22小时。

进入2025年,负电价的影响范围不再局限于山东,呈现多省蔓延态势:1月,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连续两日报出-200元/兆瓦时的负“地板价”,创下当时国内负电价最低纪录;4月,蒙西电网加入负电价阵营,最低电价降至-4元/兆瓦时;9月,水电大省四川更是出现全天负电价,最高出清价为-34.8787元/兆瓦时,最低达-50元/兆瓦时,引发各界广泛热议。


浙江2025年1月27日实际供需与竞价空间

梳理山东、浙江、蒙西、四川四地出现负电价的原因,不难发现其存在相同之处,核心均是电力市场供需失衡与系统调节能力不足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是新能源高比例并网带来的供给激增。如山东光伏装机量达73吉瓦位列全国第一,浙江新能源装机占比超40%,蒙西新能源装机占比更是突破50%。四川虽然风光装机占比不如前者,但其水电装机占比高达73%。这些地区的新能源出力在特定时段(如午间光伏大发、汛期水电集中释放)极易形成供给“洪峰”。

其次是负电价多集中在节假日或季节交替期,此时工商业用电负荷下降,居民用电需求也相对平缓,形成“新能源出力高峰+用电需求低谷”的双叠加效应。

(2)负电价是电力市场失灵吗

出现负电价的地区,均是已经开放电力市场的地区。而负电价的频频出现,是意味着电力市场的市场机制失灵了吗?


首先,负电价并非新鲜事物,在全球成熟电力市场中早已屡见不鲜。2024年数据显示,德国电力现货市场负电价出清时段占比达5%,时长累计468小时,较2023年大幅增长60%;法国全年负电价时长高达356小时,西班牙则首次出现负电价,总计247小时;整个欧盟电力竞价区域中,17%的时间都处于负电价状态。这些数据充分说明,负电价的出现恰是电力市场的正常表现,而非市场失灵的标志。

其次,国内负电价的出现,是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共同允许。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明确提出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申报价格下限需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这一政策为负电价的合法出台提供了制度依据。

在此之前,四川等多地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并未允许报负电价,而136号文发布后,四川于今年8月调整政策,将电能量申报及出清价格上下限定为-50—800元/兆瓦时,正式开启负电价申报通道。

目前在国内,山东、浙江、内蒙古、辽宁、江西等多地均已允许现货市场出现负电价,其中除山东、浙江较早试点外,其余地区均是在136号文发布后才逐步放开价格下限。这表明,负电价的出现是政策引导下的有序探索,而非市场失控的表现。

最后,市场申报与出清机制的内在逻辑,进一步助推了负电价的形成。

在申报环节,新能源场站因边际成本近乎为零,且可通过绿证、补贴等渠道获得额外收益,为减少弃电损失、抢占发电小时数,普遍选择按市场下限报价。而出清过程中,当节假日或负荷低谷期出现时,市场竞价空间被压缩至极限,因此,一些新能源机组直接将出清价锁定在政策规定的最低限价。

这种价格形成机制,本质上是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倒逼发电主体优化运行策略的有效方式,恰恰体现了市场机制的灵活性与调节功能。

(3)新能源新增装机会加剧负电价吗

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明确提出,2035年,中国要实现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36亿千瓦的宏伟目标。截至同年9月,中国风光新能源发电装机已突破17亿千瓦,这意味着未来十年每年至少需新增2亿千瓦风光发电装机,才能在十年内实现装机规模翻倍,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深度转型。

但一个现实问题随之而来:当前负电价的频繁出现,新能源装机过剩是核心诱因之一,那么未来10年如此大规模的新增装机,是否会进一步加剧负电价现象?

不过,有了“十四五”的经验和教训,国家层面已提前对上述问题给出了应对方案。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核心要义在于“以消纳为核心”开发新能源策略,并给出了具体的引导。

如针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文件提出通过新能源集成发展、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西部地区挖掘消纳潜力等方式,促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实现规模化就地消纳;针对西南大型水电基地,提出合理增配新能源,优化论证新能源配置及送出消纳方案;针对海上风电,提出统筹优化海上输电网络,集约化布局海缆廊道和登陆点,实现海上风电基地集中送出,主要在沿海地区就近消纳;针对省内集中式新能源,提出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加强调节能力建设,提升电网承载力,确保新能源高效消纳;针对分布式新能源,提出提高自发自用比例,释放公共电网等措施。

这些政策并非单纯追求装机规模,而是将消纳能力作为新能源开发的前置条件。因此,仅从政策上说,在“十五五”期间乃至未来十年,虽然新能源装机规模会进一步提升,但是消纳问题则不会增加,也不会引发更严重的负电价事件。

(4)负电价利好储能产业

负电价的频繁出现,一个共识已逐步形成,利好储能产业发展。而且,储能将在抑制负电价的发生上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家能源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短时出现“负电价”,可以看作电力市场的“信号灯”,能够激励机组深调、用户填谷,引导储能等各类新型主体的投资建设,共同为清洁能源发电让出空间。但如果长期出现“负电价”,可能意味着电力明显供大于求,需要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进一步优化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此前,有行业人士认为,如果不想报出负电价,新能源发电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主动弃电,另一种就是通过主动配储增强调节能力。从现实来看,多数新能源发电选择了后者。因为,一方面,储能可以有效解决新能源消纳和发电稳定性的问题,另一方面,储能还能通过“低充高放”而实现峰谷套利套利。

如今,光储融合的大趋势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此前,光伏龙头隆基一直对储能保持谨慎态度,但近期则称,“公司正在积极评估光伏与储能业务的结合,把握市场机遇。”此话说出不久之后,公司便正式收购了精控能源,进入储能行业,称“客户的协同价值很大”。

整体来看,在负电价越来越频繁的未来,储能的价值将会被进一步放大。